网上科普有关“朝阳社保预约取号流程”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朝阳社保预约取号流程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一、2013年6月起支付业务办理流程:
第一步、网上预约:登陆朝阳社保中心网站,进入“朝阳区社保中心支付业务取号系统”模块,输入单位登记证号、组织机构代码、网上预约密码后进行预约,并须打印取号凭证。
第二步、柜台受理:持取号凭证到社保中心经办大厅二层支付科办理支付业务,业务经办次序以到现场次序为准。
二、取号要求:
1、参保单位可取5天内的预约号码,不受节假日和公休日的限制。每日取号时间为8点至21点,其余时段不开放取号。
2、为了避免浪费号源影响其他单位正常取号办理业务,请各单位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确实取号后有原因不能按时来办理业务的,请至少在预约时间前一天取消预约号码。凡多次取号却不来办理业务,每月空号超过三次的参保单位将被冻结取号功能,进行封号处理。
三、办理要求:
预约当日上午号仅上午有效(须11:00点之前到场),下午号仅下午有效(须16:30点之前到场)。上午号下午不再受理。只能办理本单位业务,不得代为办理其他单位的业务。
办理北京市社保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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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网址可查看:北京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
网上申报业务办理
一、网上申报人员增加
(一)职工新参统
1.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在网上申报系统录入职工新参统信息时,须分别选择四险和医疗相应的增加原因。
四险增加原因包括:新参加工作、外省(行业统筹、军队)调入、机关事业转入、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其他新参统。
医疗增加原因包括:新参统
2.参保单位于申报一至两小时后查询网上申报系统职工新参统信息的导入情况,导入不成功的需要更改信息后重新提交。申报五险新参统的人员,五险均导入成功后,参保单位从网上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相关资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的复印件;新参加工作和其他新参统的还需携带《招工表》或《劳动合同书》、《商调函》;外埠参统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的还需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员转业军人还需携带《复员转业通知书》或《复员证》、《转业证》;外省市(行业统筹、军队)调入还需携带《转移单》。参加医疗保险的还须按规定携带两张一寸照片。
3.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职工新参统增加的单位,在办理完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后再办理四险的审核增加。
4.参保单位应依据网上申报系统反馈的办理职工登记成功信息,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并盖章,同时连同其他相关材料留存备查。
特别提示:
※单位在办理人员增加业务前可先查询该人员缴费状态确认是否符合办理条件。
※当月导入成功符合新参统条件的人员,如当月未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新参统表格及相关材料并办理审核的,则当月新参统职工未增加。
(二)参保人员的转入及恢复缴费
1.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在网上申报系统录入职工增加信息,并选择相应的增加原因。
增加原因包括:失业转就业、外区转入、本区转入、其它。
2.参保单位应依据网上申报系统反馈的增加成功信息,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并盖章,同时须留存《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转移情况表》、劳动合同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备查。
特别提示:除上述增加原因的其他人员增加业务仍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网上申报人员的减少(一)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在网上申报系统录入职工减少信息时,须选择相应的减少原因。
减少原因包括:农民工解除合同、转外国籍、转往本区、转往他区、转外省市申请中断、判刑、劳教、参军、出国、非带薪上学。
(二)参保单位应依据网上申报系统反馈的办理减少成功信息,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并盖章,留存备查。
特别提示:
办理减少原因是转往外(本)区的,转出成功后,无需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网上申报业务管理岗办理转出审核。办理以下减少业务的,还需携带签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及相关材料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网上申报业务管理岗打印相关表格:
※选择减少原因为判刑、劳教、参军、出国及非带薪上学的,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表二十二—1)。
※选择减少原因为转外国籍的,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
※选择减少原因为转外省市申请中断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三)办理网上申报的单位须留存《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表二十二—1);农民工解除合同的还须留存《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关系证明》;判刑、劳教的须留存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参军的须留存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出国的须留存本人申请、护照复印件;转外国籍的须留存本人相关证明;非带薪上学的须留存入学通知复印件。
办理医疗减少的按规定留存相关资料。
特别提示:除上述减少原因的其他人员减少业务仍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三、网上申报信息变更(一)单位信息变更
1.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的单位信息变更内容包括:
单位简称、单位电话、单位经营(办公)地址、邮政编码、单位缴费业务经办人姓名、单位缴费业务经办人所在部门、单位缴费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支付业务经办人姓名、支付业务经办人所在部门、支付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单位法人联系电话、单位电子邮件地址、单位网址、单位传真号码。
2.参保单位在办理变更业务成功后,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并盖章留存备查。
(二)个人信息变更
1.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的个人信息变更内容包括:
文化程度、居住地(联系)地址、居住地(联系)邮政编码、选择邮寄社会保险对账单地址、个人身份、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参保人联系电话、参保人员手机、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EMAIL地址。
2.参保单位在办理变更业务成功后,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并盖章留存备查。
特别提示:除上述变更信息外,其他项目的单位及个人信息变更仍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五、网上申报职工缴费工资收入(一)网上申报系统缴费工资申报时间为每年1月5日到4月22日。
(二)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录入本单位参保人员的职工本人上年月均工资,已办理过“四险”和医疗缴费中断的人员可勾选“减员标识”不再申报缴费工资,单位须录入本单位所有人员的职工本人上年月均工资后才可提交。
(三)参保单位于提交一至两小时后查询缴费工资申报结果,对于申报不成功的人员可查询不成功原因并重新申报。
(四)参保单位在查询反馈结果同时可定制查询本单位月均工资为空或0的人员,于次日查询反馈结果。如反馈结果存在此类人员,单位可于下月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为其进行缴费工资申报。
特别提示:如定制查询出本单位月均工资为空或0的人员,单位可于下月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为其进行缴费工资申报,或通过企业版及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等方式办理缴费工资申报。
(五)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完成所有人员的缴费工资申报后,可查询并打印办理成功人员的《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盖章后报送所属社保经办机构。
六、网上申报职工补缴(一)网上申报系统职工补缴申报时间为:
1.每年3月份为1日至14日,其他月份为全月均可办理。
2.系统特殊维护期间不可使用,具体时间见网上申报系统公告。
(二)网上申报补缴模块可办理本单位职工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补缴业务。
(三)参保单位须认真阅读《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补缴业务办理须知》,并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需补缴人员的基本信息及缴费情况,确认补缴人员的补缴险种及补缴起止月。
(四)网上申报系统补缴业务办理流程:
第一步:录入补缴明细并提交。
第二步:提交一至两小时后查询反馈结果。如果补缴明细通过系统校验,可预览补缴金额并确认提交,确认提交后补缴明细不可修改;如未通过系统校验,需要查询申报失败原因,修改相关信息后重新申报。
第三步:补缴金额确认提交后,可于提交一至两小时后查询反馈结果,反馈不成功的人员需重新申报,反馈成功的人员须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如果申报的补缴明细包含历年补缴,则须携带盖章后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及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审核及汇总业务。如果申报的补缴明细只包含当年补缴,则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或携带盖章后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及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审核及汇总并现场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
第四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后,须于打印一至两小时后携带盖章后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及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审核及汇总业务。
(五)通过网上申报办理补缴业务的,须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报表日期自然月的14日前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完毕补缴业务的缴费手续。
(六)出现以下情况,申报的补缴记录作废:
1.未按第五条中规定时间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业务。
2.因补缴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造成补缴不成功的。
在京首次新参保职工社保登记(非机关事业)
一、申请条件
初次参保人员(新参保)指在北京从未缴纳过社会保险(三险、医疗)的符合法定工作年龄(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的人员。
二、办理流程
以下四种方式任选其一,通过北京市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更为快捷。
方式一:通过北京市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登记办理
北京市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已将社会保险登记纳入“一网通办”服务事项中,新注册用人单位可通过北京市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办理在京首次参保职工的社保登记,提交成功后,即时办结。
方式二: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
1.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扫描二维码登陆网上申报系统;
2.社会保险网上申报
(1)参保单位登陆社保网上服务平台, 通过“申报业务”中的“新参保人员登记申报”模块;
(2)录入职工信息(不含外籍、50岁<含>及以上新登记女干部、兼职工伤人员)后保存、提交;
其中:“月均工资收入”一项录入职工在本单位第一个月工资,作为当年缴费基数;上传职工一寸白底电子彩照。
(3)通过“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职工医疗(含医疗)及其他三险信息是否导入成功;
(4)经办审核
在本市首次办理新参保登记的职工已实现“全程网上办”,单位提交成功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无需到经办机构审核。特殊情况需要到经办机构审核的,通过“业务报表查询”模块,点击“个人信息登记表”打印《北京市五险一金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1份和《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参保职工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单位网上预约取号后到经办机构前台提交材料。
方式三: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审核办理,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
1.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扫描二维码登陆网上申报系统;
2.选择“网上业务受理”中的“外籍人员社会保险登记”或“兼职人员工伤保险登记”模块,办理外籍人员或兼职人员工伤社保新参统,具体上传材料可参照“方式四:通过社保企业版申报办理”生成;
3.通过“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业务反馈状态”,显示“成功”即办理完毕。
方式四:通过社保企业版申报办理
1.用人单位通过企业版子系统“个人信息录入”模块录入职工个人信息并上传其电子照片(具有互免协议的外籍人员须录入协议上的有效日期,且到期后须及时做延期);
2.在“个人变更登记”-“增员”模块中进行操作,通过“个人新参保信息报盘”模块中生成报盘文件并存至移动存储设备,打印出《北京市五险一金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和《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2份(加盖公章),单位网上预约取号后携带相应材料到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办理材料
(一)网上申报无需现场报送材料审核。
(二)企业版办理请携带以下材料:
1.《北京市五险一金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并加盖公章;
2.《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2份并加盖公章;
3.报盘文件;
4.参保职工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办理以下业务的用人单位还需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经办机构窗口办理人员新参保手续:
(1)外籍人员:
用人单位需使用社保企业版申报系统操作,通过“个人信息录入”模块,选择证件类型“外国公民所持证件/护照”,录入外籍人员护照号,系统将自动生成派发的身份证号〔其他操作参照二、办理流程(一)〕;再携带存有报盘文件的移动存储介质,护照原件和首页(本人照片页)复印件,以及《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常驻记者证》、《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五证选一)(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与中国已签订社会保障协定的,请参照以下流程进行办理:
外籍人互免险种所需材料: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员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按照保障协定规定的本人《参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超过50周岁女干部(管理岗):
超过50周岁女干部办理新参保手续需要先申请,待后续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
超过50周岁女干部新参保所需材料:
a)《超过50周岁的女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
b)干部(管理岗)身份证明材料(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干部履历表》等);
c)申请人的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d)情况证明材料(如行业系统内部调任书、人事局、劳动局相关批件、标明调任决定的红头文件等证明材料;若单位是由外地整体迁入的,须提供单位整体迁入的相关证明);
e)外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截止需与调函时间相符);
f)单位情况说明(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名称、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申请原因并加盖公司公章)。
(3)兼职工伤人员:
非全日制兼职人员提供《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复印件;全日制兼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在其他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权益记录。
(4)华侨人员:
华侨人员新参保首先需要派号,申请派号所需材料:中国护照复印件一份,派号后才能正常参保,派号时间为一个月;
派号完成后单位报盘约号至前台进行办理,华侨人员新参保所需材料:
a)中国护照复印件;
b)《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加盖公章);
c)《社会保险标识码派位表》(经办人员在系统中自行打印并加盖人名章、日期章、业务章);
d)《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加盖公章)。
四、办理地点及是否网上取号
1.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朝阳区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社保中心3层或4层社会保险“一窗通办”综合业务经办大厅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酒仙桥分中心
地址: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15号楼B座3层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双井分中心
地址:朝阳区西大望路15号外企大厦B座6层
2.是否网上取号
是。需网上预约朝阳区社保中心或各分中心“综合业务”号。
五、办公时间
除网申方式外,全月(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办理。
六、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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